园林爱好者家园's Archiver

picture 发表于 2006-11-23 11:05

园林绿化施工中你不得不考虑的法律问题

工程行业法律问题之你问我答
问: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很头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和处理?
答:首先要了解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施工企业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五个问题:
    1、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施工企业可以与建设单位协议将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直接拍卖。
    2、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比如违约金。
……
一共5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好多内容,挺实用的。工程行业必看,推荐给大家,法律问题不得不关注啊~~~用附件发给大家,大家下载附件自己看啊,如果觉得好我再贴别的出来,最近接触到法律这方面的比较多,呵呵~~~
二、问:以后我们可以对有争议的工程款,可以去申请优先受偿权,怎么申请?
三、问: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过协议,约定“项目经理买材料与公司无关”,但材料供应商还是拿着项目经理签字承认欠材料款的纸条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材料款,象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拒付材料款?如何预防?
四、问:材料商告我们施工企业公司容易赢?为什么我们告业主官司比较难打?
五、问:拖欠材料商材料款的问题,是因为甲方拖欠我的工程款,甲方要用房子来抵债,我可以拒绝吗?我们欠材料商的钱是否可以用甲方付给我们的房子来抵债?
六、问:如果工程由项目经理承包,签订的是内部承包合同,合同、材料采购等皆是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如果项目亏损了,责任由公司来承担,项目经理是否要承担责任?
今天先贴到这里,明天继续。大家下载附件先看看吧!呵呵~~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06-11-23 11:08

这个真的太实用啦~~好贴,好贴~~`

picture 发表于 2006-11-24 10:01

总算有人支持了,没白辛苦啊!!
大家不要光看不回嘛,大家觉得好的话就说,我继续贴啊~~

小飞侠 发表于 2006-11-24 10:45

恩,好~~这方面接触少,下来看看先~~~[face1][face1]

picture 发表于 2006-11-30 13:37

二、问:以后我们可以对有争议的工程款,可以去申请优先受偿权,怎么申请?
答:可以向法院去申请,提起确权诉讼。
三、问: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过协议,约定“项目经理买材料与公司无关”,但材料供应商还是拿着项目经理签字承认欠材料款的纸条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材料款,象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拒付材料款?如何预防?
答: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本来是无权代理(如项目经理本来无权代公司买材料),但为了维护交易秩序,规定如果基于无权代理人(如项目经理)的行为使善意相对人(如材料供应商)产生了认为无权代理人(如项目经理)有代理权(代理公司买材料)的表象,即善意相对人(如材料供应商)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如项目经理)由代理权,则法律规定让本人(公司)承担代理的后果(支付材料款)。  用通俗的话讲,比如队对某建筑公司而言,可理解为没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以公司名义与他人进行经营活动,如果他人依法有理由相信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代理权,公司要对该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向他人承担责任。
    鉴于在实践中,“表见代理责任已经使许多企业陷入债务泥潭,成为吞噬企业资产的黑洞,威胁企业生存的隐形杀手”(援引于《中国资产新闻》和《建筑时报》),我们有必要对项目经理等企业内部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表见代理责任进行防范。
    项目经理未经授权买材料,之所以很多时候法院都判决由公司承担责任是因为:公司很多时候把材料发票入了帐、支付了部分材料款、而且行业惯例上项目经理往往有权代公司买材料。所以,公司应采取一定的行为来告知材料供应商其对项目经理的授权限制。对此,我们有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项目经理的人选很重要,要看其能力、实力,更要看其品德;
    其次,要通过公司各个环节来限定其权限;
    另外, 要用公示制度让采购商了解项目经理的权限,以避免将来材料供应商等以不知道项目经理的权限受限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材料款。当然,这里还存在一个防范风险角度的项目经理权限限制和项目承包制下灵活便利之间的矛盾。对此,我们我一些折衷方案可以缓冲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如果有需要我们还有一整套的管理办法是针对如何项目经理管理,防范表见代理风险的。

大家有其他问题可以补充啊,下载了的朋友帮忙贴啊,呵呵~~

picture 发表于 2006-12-1 10:36

提个问题,大家一起来讨论吧,我明天再给答案出来~~呵呵

四、问:材料商告我们施工企业公司容易赢?为什么我们告业主官司比较难打?

wyhlvu 发表于 2006-12-4 10:21

下不了了,是不是连接过期了??

wyhlvu 发表于 2006-12-4 10:22

能不能麻烦楼主传一份我,我很想和您探讨一下!
[email]wyhlvu@yahoo.com.cn[/email]

picture 发表于 2006-12-4 13:43

先把上一题的答案贴出来啊
四、问:材料商告我们施工企业公司容易赢?为什么我们告业主官司比较难打?

答:项目经理与材料商的账往往是很清楚的,材料商在起诉前通常会让项目经理写欠条或在对帐单上签字;而项目经理和甲方的账则是很难对清楚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工程比单纯的材料供应复杂得多,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施工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好过程管理。
    引用建筑部姚兵部长的话,目前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维权的意识还是太差了。施工企业对应收款的问题以及应收款的管理问题缺乏主动性。材料商的资金一般都是很紧张的,所以往往会先起诉,如苏州的绕城高速案例,很多施工企业是被材料商等纷纷告到法庭才不得不起诉业主,所以往往很被动。

picture 发表于 2006-12-4 13:45

楼上的下载不了吗?
那我再发一次吧!

邮箱我也给你发了一次,收到了吗?

picture 发表于 2006-12-4 13:46

楼上的下载不了吗?
那我再发一次吧!

邮箱我也给你发了一次,收到了吗?

magiccat 发表于 2007-1-13 11:43

法律问题是很重要的

lanhrui 发表于 2007-4-27 19:59

天啊,不是吧,发了这么多次,我还以为是连载呢,都下重复了。

hljqwy0920 发表于 2008-5-12 15:18

好贴!
实用!

smds2008 发表于 2008-6-18 23:30

[face2] [face2] 谢谢谢谢

yuhaosucceed 发表于 2008-6-19 15:47

顶 ^_^···

xiaoqi 发表于 2008-6-22 10:58

我也下不得啊[face58]

再力花 发表于 2008-10-10 10:01

[face122] [face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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